你有想再見一面的人嗎? 
你有想像過再見面那天的場景、打扮、你的笑容、開場白......?
還是你希望不經意的相遇? 
這樣,遇見的那一刻,彼此可有轉身就走的藉口。
 


大學一年級時租屋在外,當時人生地不熟,一個人住的雅房不算小,孤單的滋味也以倍數包圍著我。在新環境多數不採取主動的我,忘了是怎樣的因緣際會,和座位後一位外向的女同學漸為熟稔,聊起來才知道她也租屋在外,巧合的是我們來自同一個城市,地緣關係加上同為天涯淪落人,很快我們便熟絡了起來。 


既是為了念書住宿在外,租屋處必離學校不會太遠,雖然我們住在不同方向,倒也相距不遠,於是便有了默契,兩人輪流在彼此的住處過夜,也好相為作伴。偶爾曠課,寒流來的冬夜,一起到夜市吃火鍋,晚上租了恐怖片嚇唬自己,她生病時打工的工作無法前往,我也曾幫她代班過。 

原來的租屋契約只有半年,時間未到我們便一起找到另一處有管理員的大樓,因為地處偏僻,租金並不貴,三房兩廳的價格兩人還負擔得起。興沖沖地開始搬家工程,那時同學忙著打工,端賴我一個人在閒暇時先將一人能搬載的物品,騎著我的小五十慢慢移動,較大的物品就兩人一起搬移。 

同住的日子想當然爾生活更為愜意了。有一段時間,夜裡我不愛睡覺〈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房子不乾淨使然〉,同學很有義氣的陪著我過夜生活,到KTV歡唱到天亮,或到遊樂場打電動,天色漸亮時才到從晚上營業至天亮的豆漿店吃完消夜兼早點,再打道回府。 

好景不常,先是自己遇到困境,不知該如何求助身邊的人,後來同學發現異狀,盡一切所能幫助我。事情算圓滿落幕,我的情緒卻一落千丈,消極的翹課,提不起精神,差那麼一點點就要休學,只是當時的我除了念書,並無更適合的事做,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學業。 

後來,她交往多年的男友自離島退伍,不打算工作,決定繼續升學後有一段不算短的準備時間,便搬來與同學同住,畢竟小倆口已分離多時,難得有機會可以長相廝守,當然要好好把握機會,我也識相的不做電燈泡。初期,以為只是小別勝新歡,同學幾乎天天翹課陪男友,當時的我並未想太多,只想同學終有一日會迷途知返。曠課多時的她,已到了被退學邊緣。我仍盡微薄之力,希望幫她度過那一段日子。不料,最後接獲的竟是她決定休學的訊息。 

她休學後,因為彼此都有自己的事忙,很自然地就減少聯絡。日子久了,也失去了對方的消息。 

事隔多年,我刻意忘卻自己當年是怎樣度過那以為天永遠不會光的許多長夜?可以確定的是,當時的傷痛必是幾乎將人侵蝕。 我曾經與她有某種程度的革命情感,沒有想到卻是這樣草草了結我們之間的情緣。 

這麼多年來,我一直記得,在我曾經最需要人幫助的時候,她默默的陪在我身邊。而她需要人伸出援手時,我卻無能為力。 我想知道她的近況?想知道她過得好不好?希望我們之間的情誼,沒有因為當年的一連串考驗也一併犧牲掉了。 

中秋節前,我寫了封短箴,投入她家的信箱,留上電話,希望她與我聯絡,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。 

或者,緣分已盡,而我該學著放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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